马钢炼焦总厂焦炉大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网络全本公示
202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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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公开发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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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对马钢炼焦总厂焦炉大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具体见附件。